平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至6月份主要办案数据
发布时间:2020-07-22 11:13:07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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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1至6月份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6月,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系列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贯穿防疫、办案中心工作始终,紧紧围绕服务 “六稳”“六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71141人,同比分别下降68.58%和下降54.52%。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5179人,同比分别下降61.94%和下降49.68%。不批准(决定)逮捕61人,同比下降54.48%,不捕率为43.57%。批捕案件较多的罪名:寻衅滋事罪13人,占批捕总人数的16.46%;交通肇事罪9人,占批捕总人数的11.39%;非法采矿罪8人,占批捕总人数的10.13%;故意伤害罪7人,占批捕总人数的8.86%;非法拘禁罪7人,占批捕总人数的8.86%;上述五个罪名合占批捕总人数的55.69%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64221人,同比分别下降64.19%59.74%。经审查,共决定起诉各类犯罪147189人,同比分别下降65.81%60.71%。共决定不起诉各类犯罪28人,同比下降37.78% ,不起诉率为12.9%,比去年同期高4.41个百分点。 

起诉案件较多的罪名:危险驾驶罪16人,占起诉总人数的8.47%;盗窃罪15人,占起诉总人数的7.94%;非法拘禁罪15人,占起诉总人数的7.94%;交通肇事罪35人,占起诉总人数的18.52%;寻衅滋事罪15人,占起诉总人数的7.94%。上述五个罪名合占起诉总人数的50.79%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76人,同期审结217人,适用率为81.11%;同期法院审结145人,其中采纳量刑建议133人,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1.72%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

1、监督立案。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人,同比上升350%,监督立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人,同比上升200%。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件。

2、监督撤案。

监督公安机关撤案8件,同比下降20%

 3、纠正漏捕、漏诉。

(1)纠正漏捕情况。共纠正漏捕10人,同期上升150%

纠正漏捕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8人,同比上升100%;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去年同期0人。

(2)纠正漏诉情况。纠正遗漏同案犯9人,同比上升28.57%;纠正漏诉判有罪刑罚的7人,同比下降41.67%;判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0人,去年同期2人。

4、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共提出抗诉2件,去年同期0件;提请抗诉1件,去年同期0件。

5、监督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况。

共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6件次,同比上升220%。已纠正13件次,同比上升160%,纠正意见采纳率87.5%,同比下降12.5%

共书面提出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去年同期0件,已纠正1件次,纠正意见采纳率100%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书面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8件,同比下降46.67%,纠正率100%。书面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18人,同比上升20%,纠正率100%。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案件1,同比下降97.14%;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解除强制措施人数1人,同比下降97.14%;羁押必要性审查后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采纳率100%。提出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违法2件,纠正率100%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1件,同比上升120%。提请抗诉1件,去年同期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1件, 法院裁定再审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9件,去年同期0件。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期法院采纳建议19件,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同比上升800%。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期法院采纳建议9件,采纳率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50件,去年同期0件,均已支持起诉。 

三、行政检察 

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系非诉执行案件),去年同期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1件,同比上升75%。其中民事案件线索2件,行政案件线索19件,分别占9.5%90.5%。立案20件,同比上升150%,其中民事类立案2件,行政类立案18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0件,同比上升185.71%。其中,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18件。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0件,占诉前程序总数的100%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同期持平,人民法院已审结1件,一审判决支持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人,去年同期25人,同比下降80%;其中,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0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5人,同比下降75%。未成年人审查批捕审结数1人,去年同期13人,同比下降92.3%;不批捕未成年人1人,同比下降87.5%。不捕率100%,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56.43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 

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人,同比下降27.27%。对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人,同比下降75%;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5人,同比下降16.7%。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0人,去年同期2人;附条件不起诉0人,去年同期4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1次;通知法律援助3人;开展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1件;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讲座4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12件次,同比上升200%。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件,同期持平,经审查,决定不予赔偿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2件,办结10件,同比上升42.86%;对刑事被害人、近亲属及其他当事人提起救助,向10人发放救助金6.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42.86%191.3%,其中救助未成年人1人。 

七、重点工作 

(一)办理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11人,已审结11人,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11人。从具体罪名看,妨害公务罪1人,占批捕人数的100% 

受理审查起诉22人,已审结22人,起诉22人。起诉案件涉及罪名,诈骗罪1人,妨害公务罪1人。法院已作生效判决2人,不满三年有期徒刑2人。向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件,县人民检察院对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3件。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势力犯罪14人,同比分别下降80 %和下降69.23%;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涉恶势力犯罪,按普通刑事犯罪依法逮捕13人,不批捕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人,同比分别下降80 %和下降25%;;提起公诉13人,去年同期14人,件数与去年同期持平。

(三)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工作情况。

共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5人,同比分别上升100%150%, 提起公诉33人,同比分别上升50%50%, 一审生效判决77人,同比分别上升250%75%

(四)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共批捕1人,起诉2人。对于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共批捕0人,起诉11人。  

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类犯罪(污染环境罪、非法采矿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批捕8人、起诉6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0件,诉前程序20 件,审查后提起公益诉讼1件。

(五)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 

不断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扰乱市场秩序类的犯罪,批捕0人、起诉11 人;对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批捕0人、起诉2人;对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职务侵占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批捕0人、起诉2人。同时,对非公经济人员依法审慎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16月份,对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犯罪的,不批捕1人,不捕率为20%,低于刑事犯罪总体不捕率23.57个百分点;不诉5人,不诉率为41.7%,高于刑事犯罪总体不诉率28.8个百分点。

(六)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积极响应上级检察院号召,带头办理案件。16月份,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9件,其中检察长办理的占8.2%,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1.8%,办案类型涵盖了主要检察业务。其中,侦监业务类15件,占30.6%;公诉业务类12件,占24.5%;执检业务类3件,占6.1%;民事行政业务类2件,占4.1%;公益诉讼业务类8件,占16.3%;未检业务类2件,占4.1%;控告申诉业务类7件,占14.3%。 

(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1至6月份,平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讨论案件(议题)1件次;发表意见1件次;发表意见采纳1件次。

(八)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2条,公开法律文书148份。应公开法律文书案件141件,已公开法律文书141份,公开率达到100%